姓名: 慧先生 | 保险金额: 37700元 | 首期保险费: ¥10010 | ||
性别: 男 | 保险期间: 终身 | |||
年龄: 30 | 缴费方式: 5年交 |
身故保险金:按合同约定;
鑫意锁终身寿险(万能型):按合同约定。
犹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保险公司在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深圳、辽宁、四川、陕西、山东、黑龙江、湖北、河南、浙江、福建、重庆、河北等16省设立分支机构。在慧择投保时,仅限在四川、广东地区(不含深圳)投保,您可以通过中介机构、掌上中意APP及其客服热线享受保单服务。 |
线上服务 | 中意人寿提供线上自助、客户服务电话、掌上中意APP等途径享受保单查询/保单下载/账户变更/联系信息变更/退保/理赔报案等多项优质服务。 |
如实告知 |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
退保损失 | 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保险合同有15日的犹豫期。如果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您应当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身份证明,中意人寿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自您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保险公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犹豫期后退保,您将遭受一定的损失。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首期及续期保费均由中意人寿收取,本合同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由您和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的保险费,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或之前支付当期保险费。 本产品统一签发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所有产品均可以提供电子发票。如有需要,您可拨打中意人寿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6156进行申请,中意人寿将在申请后1周内发送获取电子发票链接至客户的电子邮箱,点击链接地址即可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
其余须知:
交费方式 | 对应首期保费 |
趸交 | 趸交≥10万元 |
3/5年交 | 期交≥2万元 |
10年交 | 期交≥1.2万元 |
主条款 | |
中意永续我爱终身寿险(尊享版)条款 | 中意人寿[2018]终身寿险014号/中意人寿[2018]115号 |
中意鑫意锁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 中意人寿[2022]终身寿险013号/中意人寿〔2023〕1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