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慧女士 | 保险金额: 50773.5元 | | 保险费: ¥50000 | |
性别: 女 | 保险期间: 终身 | |||
年龄: 30 | 缴费方式: 趸交 |
1、疾病身故保险金:若慧女士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本合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根据《累计已交保险费比例表》确定的对应比例;
3)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经保险公司指定的鉴定机构诊断因疾病导致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护理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在观察期结束时本合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在观察期结束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在观察期结束时根据《累计已交保险费比例表》确定的对应比例;
3)被保险人在观察期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累计已交保险费比例表
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或观察期结束时的到达年龄 | 对应比例 |
18-40 周岁 | 160% |
41-60 周岁 | 140% |
61 周岁及以上 | 120% |
犹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18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保险)承保,销售区域为广东、深圳。瑞华保险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公司营业场所所在地为上海市,在陕西、广东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处于瑞华保险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所在行政辖区内,有利于保障被保险人和投保人获取便利的保险服务。 |
线上服务 | 除了可支持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柜面办理保单服务外,本产品已基本实现全流程线上售后服务,对于部分无法在线完成的保险业务活动的,您可联系您的保单服务人员或拨打瑞华保险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609-6868咨询。 |
如实告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您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投保流程中的各项内容,不可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及本保险合同约定解除保险合同。 |
退保损失 |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有犹豫期,自电子保险合同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为犹豫期。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此期间如果您认为本产品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可以提出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退还您所交的保费,此时不会有损失。若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欠款扣除的规定,在扣除各项欠款后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您申请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首期保费、续期保费由保险公司自动扣费。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会将您的电子保单发送至您投保时预留的电子邮箱,您也可以关注“瑞华保险”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我的-保单服务-我的保单”下,查看及下载电子保单。若因邮箱录入错误导致您的个人信息泄露,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您还可以登录www.rhassurance.com或者拨打瑞华保险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609-6868对电子保单进行查询。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仅限投保人,且投保人只能为个人。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瑞华颐悦无忧终身护理保险条款 | 瑞华保险【2020】护理保险12号/瑞华保险司字【2020】360号 |
附加条款 | |
瑞华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21 版)条款 | 瑞华保险【2020】疾病保险 13 号/瑞华保险司字【2020】3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