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慧女士 | 保险金额: 10万 | | 保险费: ¥1080 | |
性别: 女 | 保险期间: 20年 | |||
年龄: 50 | 缴费方式: 20年交 |
恶性肿瘤保险金:10万
犹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18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目前本公司在山东省、江苏省、河北省、河南省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已实现全流程线上服务,可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在未设有分支机构的区域,本公司通过大童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贵州高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泛华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您提供理赔服务。如您因所在地无分支机构而遇到可能存在的其他服务不到位问题,您可以随时通过拨打本公司全国客服电话400-888-0011获得优质服务。 |
线上服务 | 投保、保全、理赔均可通过在线自助完成。 (1) 投保、承保:投保人在线填写并提交投保申请,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实时承保,投保人缴费成功次日零时保单生效; (2) 保全:投保人可联系保险公司提交保全申请或通过官微、官方小程序自助申请,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生效。对于退保或部分支取申请,款项将退回投保人本人的指定账户; (3) 理赔: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邮寄或通过官微、官方小程序自助提交理赔文件,保险公司受理并审核通过后向受益人支付赔款。 |
如实告知 |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退保损失 | 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当日(含当日)起 15 日为犹豫期。犹豫期内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无息退还已收取的全部保险费。犹豫期后退保会有损失。 |
支付和凭证 | 保费在线支付。若您需要纸质保单及保险费发票,请致400-888-0011,提供您的姓名及保单号码,保险公司将安排快递寄送。 本次投保保险公司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视为书面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产品可提供电子发票和纸质机打发票。您可通过联系保险公司客服(客服电话400-888-0011),经客服核实相关信息后,由保险公司开具保费发票并免费寄送。 |
主条款 | |
德华安顾孝亲宝老年恶性肿瘤疾病保险(2020 版)条款 | 德华安顾人寿 〔2020〕疾病保险 025号/德华安顾发【2020】9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