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 | 15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销售地区为天津、河北、上海、广东、北京、四川、安徽、深圳,为线下渠道销售。保险公司目前业务已覆盖北京、吉林、山东、浙江、江苏、四川、广东、安徽、河南、辽宁、江西、湖南、内蒙古、河北、山西、上海、天津、黑龙江、广西、重庆、福建、湖北、云南、陕西等省市,超出范围的地域保险公司无法提供线下服务,可能会影响您的服务体验,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线上服务 | 您可通过福享太平微信公众号、福享太平微信小程序、中国太平集团官网、太平通APP自助进行保单查询、验真、下载;自助缴费、信息变更、退保;保全进度查询、理赔进度查询等服务。您还可以通过拨打中国太平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89获得优质服务。 |
如实告知 |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向您明确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公司会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向您退还保险费。 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费用扣除 | 保险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保险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
退保损失 | 如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单年度末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每个保单年度中,本合同所具有的现金价值根据本合同实际经过的日数计算。 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的保险费由保险公司直接收取。保险公司支持投保时在线缴费,如您所购产品为多年期交产品,续期保费保险公司默认按承保时您授权的银行账户进行划扣。如您后续希望变更扣款账户,请通过保险公司的微信服务号或者app进行账户维护或变更(新增账户请使用“银行卡授权签约”,变更账户请使用“银行扣扣授权变更”) 电子保单和电子发票可按以下网址登录后获取:http://service.tppension.cntaiping.com/tppservice/dist/index.html#/PolicyQuer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主条款 | |
太平盛世福享禧悦B款(赢家版)养老年金保险条款 | 太平养老[2024]年金保险035号/太平养老〔2024〕255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