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承保,保险公司在江苏、浙江、福建、北京、山东、广东、辽宁、天津、厦门、四川、河南设有分公司,在慧择投保时,保险产品仅限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四川省地区具有固定居住地的客户投保。 |
如实告知 |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公司会向您明确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本合同时会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公司会就您、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保险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时,若您因身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致使通知不能送达的,则保险公司可以将该项通知传达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
费用扣除 | 保险公司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者退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保单贷款或者其他欠款,保险公司先扣除上述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 |
退保损失 | 本合同成立后,您可以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终止。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的,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保费由保险公司直接收取。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投保人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保险合同,邮寄或邮件形式寄送保费发票。请投保人提供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电子保险合同(简称电子保单) 与纸质保险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将作为理赔的依据。参考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投保人可通过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客服热线95374或登录官网 (https://www.cathaylife.cn/)及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保单查询、验真。 |
其余须知:
交费期间 |
趸交 |
3年 |
5年 |
10年 |
年龄上限 |
70周岁 |
65周岁 |
65周岁 |
60周岁 |
主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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