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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3号重大疾病保险-不含身故  

  • 重疾60岁前180%保额
  • 心脑血管轻中症二次
  • 可选特定重疾二次150%保额
  • 身故责任可选

投保人出生日期
注:18-55周岁(含18、55周岁)
投保人性别
为本人投保
被保险人出生日期
注:出生满28天-55周岁(含28天、55周岁)
被保险人性别
承保职业
1-4类 查询职业类别
投保地区
北京市
  • 北京市
  • 河北省
  • 辽宁省
  • 黑龙江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广东省
市辖区
  • 市辖区
基本保额
5万元 10万元 15万元 20万元 25万元 30万元
保障期限
至70岁 终身
缴费类型
一次性 年交
缴费年限
5年 10年 15年 20年 30年
恶性肿瘤扩展保险金
不含
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扩展保险金
不含
身故或全残
不含
投保人保费豁免
不含
附加投保人豁免缴费年限
不投保
保费
240.50/年 查看现金价值演示 查看银行限额
  • 保险责任

  • 110种重大疾病保险金
    详见条款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保险公司按如下公式计算并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初次确诊重大疾病之日的到达年龄为60周岁以下,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80%。
    被保险人初次确诊重大疾病之日的到达年龄为60周岁及以上,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
  • 25种中症疾病保险金
    3万元
    等待期90天后,经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上合同约定的,给付60%基本保额。 中症疾病不分组,无间隔期,可给付2次,每种中症限给付1次。
  • 第二次中度脑中风保险金
    3万元
    经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上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中的“中度脑中风”,且已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后,1年后再次确诊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中度脑中风”,给付60%基本保额。
  • 50种轻症疾病保险金
    22500
    等待期90天后,经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上合同约定的,给付45%基本保额。 轻症疾病不分组,无间隔期,可给付3次,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1次。
  • 第二次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症疾病保险金
    22500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的“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且针对该疾病保险公司已经按约定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后,再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再次确诊,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5%给付第二次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再次确诊的“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所位于的器官必须与初次确诊时所位于的器官不同,若器官由左右两部分构成,则该器官左右两部分视作同一器官。
  • 第二次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微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轻症疾病保险金
    22500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的“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或“微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无论一种或多种),且针对该疾病保险公司已经按约定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后,再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的“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或“微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无论一种或多种,可与初次确诊疾病不同)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再次确诊,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5%给付第二次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微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再次确诊“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或 “微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无论一种或多种) 疾病的确诊日须距初次确诊之日起已满一年。
  • 被保险人豁免保险费
    豁免后期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90天后,被保险人确诊合同所列的重疾(选择恶性肿瘤扩展或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扩展责任时)、中症、轻症,豁免余后续未交的各期保险费,保障继续有效。
  • (可选)恶性肿瘤扩展保险金
    0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
    初次确诊恶性肿瘤3年后,新发、复发、转移及持续治疗,赔付150%基本保额;
    确诊的恶性肿瘤之外的其他重疾180天后,恶性肿瘤新发、复发、转移或扩散赔付150%基本保额。
  • (可选)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扩展保险金
    0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
    所患重大疾病为,经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之日起1年后确诊再次发生该种疾病,赔付150%基本保额;
    所患重大疾病为非心脑血管特定疾病,经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之日起180天后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心脑血管特定疾病,赔付150%基本保额。
  • (可选)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
    豁免后期保险费
    等待期90后,投保人初次确诊合同所列的任一重疾、轻症或身故、全残,豁免投保人后续应交纳的保险费,被保险人保障继续有效。

小马点评 *点评内容为平台意见,仅供参考

产品解读



为方便理解,故假设举例说明,投保人:慧女士

30周岁,为自己投保了一份《达尔文3号重大疾病保险》,含(可选)恶性肿瘤拓展保险金、(可选)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拓展保险金。

被保人

姓名:
慧女士
保险金额:
30万元

年交保险费:
4380元
性别:
保险期间:
至终身
年龄:
30周岁
缴费方式:
30年交

可获得保障(等待期后) :
1、110种重大疾病保险金:详见条款;
2、25种中症疾病保险金:18万元;
3、第二次中度脑中风保险金:18万元;
4、50种轻症疾病保险金:135000元;
5、第二次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症疾病保险金:135000元;
6、第二次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微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轻症疾病保险金:135000元;
7、被保险人豁免保险费:豁免后期保险费;
8、(可选)恶性肿瘤扩展保险金:45万元;
9、(可选)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扩展保险金:45万元。


注:以上仅为案例,具体的保险给付条件及合同终止等内容以本产品条款为准。

  • 投保须知

犹豫期 15天
等待期 90天
重要提示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其余须知:

  1. 1. 本产品由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保险公司在浙江、江苏、北京、河北、福建、河南、山东、黑龙江、辽宁、上海、湖北、江西、宁波、广东、厦门、青岛、深圳、大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在保险公司设有分公司的区域销售。A类地区为: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武汉(含汉口)、苏州、宁波、厦门、珠海、青岛、南通、东莞、济南、福州、佛山。B类地区为:除A类地区外,其他保险公司已开设分公司的区域。
  2. 2. 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投保须知》
  3. 3. 本产品支持被保险人出生满28天-55周岁,从事1-4类职业,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人士投保。
  4. 4. 本产品保障终身,承保年龄加缴费年限不超过65周岁。
  5. 5. 本产品支持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投保。投保人年龄≥18周岁。
  6. 6. 本产品最低基本保额限制为5万元,最高基本限制详见附件(点击可查看)
  7. 7. 本产品成年学生(指18周岁以上的无固定收入的全职学生)最高基本保额为25万元,无固定职业者(包括家庭主妇、无业人员、离退休人员)最高基本保额为15万元。
  8. 8. 本产品不支持外籍人士购买。
  9. 9. 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九十日内(含第九十日)为等待期。
  10. 10. 本产品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犹豫期。
  11. 11.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您在投保成功后24小时内,电子保单会发送到您填写的投保人邮箱中,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12. 本产品提供重疾绿色通道服务,详情点击《信泰人寿疾病绿色通道医疗服务手册》查看。具体享有的服务类别,可通过“服务类别查询”链接查询。
  13. 13. 凡投保本产品且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申请日在2020年11月5日(“2020版标准定义”颁布之日)及以后的客户可享有择优理赔服务,详见附件
  14. 14. 本产品主附险条款备案编号为:
    《信泰如意安和(臻藏版)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信泰保险〔2020〕疾病保险054号,
    《信泰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信泰保险〔2020〕疾病保险031号。
  • 保险条款

主条款
信泰如意安和(臻藏版)重大疾病保险 信泰保险〔2020〕疾病保险054号
附加条款
信泰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信泰保险〔2020〕疾病保险031号
  • 1、报案

  • 2、提交理赔资料

  • 3、理赔资料审核

  • 4、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
②电话报案:拨打电话4006-366-366
1、报案成功后,我们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理赔流程、资料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3、如您不确定资料是否齐全,可通过短信链接在线上传或拍照发至您的理赔经纪人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预审,并指引您办理后续索赔。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理赔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请联系慧择报案,可拨打慧择网全国服务电话4006-366-366,或通过“慧择保险网”微信公众号在线报案。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向慧择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报案短信,告知您理赔流程、索赔资料、资料递交方式、后续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

4、发生保险事故如需前往医院就诊,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境内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5、就诊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病历等就医材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6、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慧择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包括理赔风险评估、理赔资料准备指导、理赔办理流程指引、全程跟进理赔进展、理赔结果合理性评估等。

Q本产品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是指?
A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包含其中的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不包括疗养院、护理院、康复中心、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以及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
Q本产品提供什么类型的发票?
A本产品可提供抬头为投保人的普通机打发票或电子发票,并由保险公司免费寄送至您投保时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如有疑问可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365咨询。
Q如何查询验证保单?
A您可通过信泰官网在“服务中心-查询服务-保单验真”验证电子保单的真伪。登录该网站后上传电子保单,即可完成电子保单的验证,查询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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