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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寿小福娃少儿重疾保险计划  

披露名 : 北京人寿京康福宝A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专属)、北京人寿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E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专属)

  • 责任灵活搭配
  • 多重增值服务
  • 多维度保障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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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权益

产品解读

  • 投保须知

犹豫期 15天
等待期 180天
重要提示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承保机构 目前北京人寿在北京、天津、河北、江苏、广东、安徽、福建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对于在前述地区以外的客户,可能存在后续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但不影响保单保障权益,请投保人对此予以确认后再进行投保。
线上服务 北京人寿全国统一客服热线为400-81-96677,您有变更、退保、产品咨询、理赔报案、投诉争议等需求时,可以进行相关咨询。您可进行承保、回访、保全、理赔全流程线上服务申请,如线上实时核保、承保、犹豫期退保、退保、保单借款、保单还款、客户基本信息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理赔报案、理赔申请、资料提交、资料下载、资料补充、理赔流程查询及理赔结论查询、在线回访等,具体服务可通过关注“北京人寿京保通”微信公众号(beijinglife-main)查询。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向您退还保险费。
退保损失 本合同成立后,您可以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的,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首期保费由慧择收取,续期保费由保险公司直接收取。
本产品为您提供电子保险合同,电子保险合同指保险公司借助CA认证技术为客户签发的具有保险公司电子签名的电子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与纸质保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确认投保时预留的邮箱正确,保险公司会向您预留的邮箱发送电子保险合同。
电子保险合同查询方式:您可登录保险公司官网www.beijinglife.com.cn,选择客户服务--保单查询或关注“北京人寿京保通”微信公众号(beijinglife-main)查询。
纸质保险合同申请方式:请登录“北京人寿京保通”微信公众号(beijinglife-main),选择“服务”—保单查询,在我的保单“有效保单”项下,点击“电子合同转换纸质合同申请”完成纸质申请;如需电子发票,您可关注“北京人寿京保通”公众号(beijinglife-main)进行发票申请,我们会发送至您指定的电子邮箱。
自动垫交 您可选择使用现金价值的保险费自动垫交功能。您在投保时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方式的,如果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其利息之后的余额自动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所垫交的保险费视同保单贷款,按照保单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当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的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保险公司将根据现金价值的余额计算本合同可以继续有效的天数,本合同在此期间继续有效。当现金价值余额为零时,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其余须知:

  1. 1. 阅读材料:人身险投保提示书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客户服务指南投保须知及告知声明免除保险人责任及风险提示(主险+豁免险产品说明书(主险+豁免险)健康管理服务手册健康管理服务协议
  2. 2. 投保人要求:18周岁(含)-70周岁(含),如投豁免险为18周岁(含)-60周岁(含),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3. 3. 被保人要求:须为投保人子女且投保年龄在出生满28日(含)-17周岁(含)的中国大陆常住或生活的人员。
  4. 4. 保险期间:终身,自保险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期满日的24时止。
  5. 5. 交费年期: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30年、35年
  6. 6. 生效日期:自北京人寿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生效,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7. 7. 投/被保险人职业类别:需属于《北京人寿职业类别表》中的1-6类职业。
  8. 8. 保额限制:最低基本保额10万元。最高累计基本保额如下表。

    其他地区

    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天津

    河北、湖北、吉林、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南

    55万

    70万

    40万

  9. 9. 本产品仅支持中国税收居民投保,不支持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购买。
  • 保险条款

主条款
北京人寿京康福宝A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北京人寿〔2024〕疾病保险024号/京人寿发〔2024〕211号
附加条款
北京人寿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E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专属) 北京人寿〔2024〕疾病保险026号/京人寿发〔2024〕211号
  • 1、报案

  • 2、提交理赔资料

  • 3、理赔资料审核

  • 4、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
②电话报案:拨打电话4006-366-366
1、报案成功后,我们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理赔流程、资料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3、如您不确定资料是否齐全,可通过短信链接在线上传或拍照发至您的理赔经纪人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预审,并指引您办理后续索赔。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理赔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请联系慧择报案,可拨打慧择网全国服务电话4006-366-366,或通过“慧择保险网”微信公众号在线报案。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向慧择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报案短信,告知您理赔流程、索赔资料、资料递交方式、后续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

4、发生保险事故如需前往医院就诊,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境内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5、就诊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病历等就医材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6、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慧择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包括理赔风险评估、理赔资料准备指导、理赔办理流程指引、全程跟进理赔进展、理赔结果合理性评估等。

Q怎么申请这个健康管理服务呢?
A通过“北京人寿京保通”微信公众号-紫金荟-健康管理-我的健康权益,点击所需服务项目,即可跳转服务申请,详情以《京康福宝A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专属)健康管理服务手册》约定为准。
Q“恶性肿瘤-重度”关爱保险金的癌症二次额外赔120%、后续癌症50%赔付无限次,如何理解?
A首次确认“恶性肿瘤-重度”,即符合基础责任的重疾赔付条件。如“恶性肿瘤-重度”二次发生,则额外赔120%倍基本保额。如后续再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则再额外赔50%倍基本保额,且不限次数。再次确诊的“恶性肿瘤-重度”较上一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间隔期为3年。
Q这个产品通过何种方式回访?
A支持电子回访和电话回访。保险公司已开通电子化回访,如保险公司成功承保该产品,页面会提示您进行回访服务,按照相关提示内容即可完成在线回访。如电子回访未成功,会转为电话回访方式,为保护您的保险权益,请及时接受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