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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淘气2号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披露名 : 小淘气2号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 单次定价市场优
  • 增设ICU住院津贴
  • 增设重疾住院津贴

保障权益

产品解读

投保人

慧女士在宝宝出生满月之后就给她投保了小淘气2号少儿重疾险,选择附加重疾后住院津贴责任。

被保人

姓名:
淘气宝宝
保险金额:
30万

首年保费:
¥1119.14
性别:
保险期间:
终身
年龄:
0周岁
缴费方式:
30年交

所获得的保险利益

※2周岁

淘气宝宝在2岁的时候因为出现咳嗽发热就诊,诊断为细支气管炎,由于宝宝年纪比较小,体重偏轻。医生建议入住ICU观察,入住ICU5天后,宝宝情况平稳,转入普通病房治疗后出院。

经过保险公司审核,复核ICU住院保险金理赔条件,免赔一天,获赔4000元。

※26周岁

淘气宝宝长大后从事高压行业,在一次加班中突发休克,及时送医后确诊较重急性心肌梗死,抢救及时,无性命之忧。

经过保险公司审核,符合重大疾病定义,赔付30万元。同时,符合重症疾病豁免要求,淘气宝宝后续的保费不用再交,保障仍然有效。

※首次重疾后

确诊上述重疾后,后期淘气宝宝因为复查住院/意外摔伤两次住院,累计住院共45天,符合重疾后住院津贴责任赔付要求。累计赔付300元*45天=13500元。

上述案例中,淘气宝宝共获得理赔款317500元。

注:以上仅为案例,具体的保险给付条件及合同终止等内容以本产品条款为准。

  • 投保须知

犹豫期 15天
等待期 180天
重要提示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鼎诚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承保,保险公司设有以下分公司:北京、江苏、陕西、海南、广东、深圳。本产品面向全国销售,如您在保险公司未设分支机构的地区购买本产品,后续服务可能会有所延迟。
线上服务 保险公司已建立在线核保、批改、保全、退保、理赔和投诉处理等全流程服务体系,您可通过保险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008-008或通过保险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鼎诚人寿”办理业务。
如实告知 您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不得隐瞒或不实告,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费用扣除 保险公司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利息或其他未还清的款项,保险公司会在扣除上述各项未还款项后给付。上述各项未还款项的应付利息按保险公司公布的利率计算。
退保损失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5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阅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自保险公司收到您解除本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保险公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并将无息退还您交纳的保险费。如果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本合同的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本合同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您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保险费。首期保险费由慧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代收,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除首期保险费外的其他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从约定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划转。
本合同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如您成功投保,保险公司将向您投保时所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电子保险合同,发出电子保险合同之日视为您的保险合同签收日,犹豫期从保险合同签收日次日零时起开始计算。您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司官方网站https://www.dingchenglife.com.cn查询保单。
如您需要电子发票,可前往“鼎诚人寿”官方微信公众号申请,申请后会向您留存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电子发票。

其余须知:

  1. 1. 阅读资料: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投保须知》《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A款重大疾病保险 (互联网)投保规则》《鼎诚鼎保贝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产品说明书》鼎诚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A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产品说明书《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2. 2. 投保人年龄:18-60周岁(含18、60周岁)
    被保险人年龄:出生满28天至17周岁(含28天、17周岁)。
  3. 3. 保险期间:可选择30年、至70周岁、终身。
  4. 4. 交费期间:5、10、15、20、30年交。
  5. 5. 交费方式:年交。
  6. 6. 基本保额限制:本产品最低起售基本保额10万元,以5万元的整数倍递增。0-3周岁被保人基本保额限额50万,4-17周岁被保人基本保额限额60万。
  7. 7. 投保限制:每人限购一份。
  8. 8. 职业限制:被保险人为1-4类职业, 4类以上拒保。
  9. 9. 责任互斥家庭关爱保险金”与“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不可同时选择。
  10. 10. 本产品只接受仅为中国税收居民的人投保。
  11. 11. 增值服务:投保本产品可享受增值服务,介绍详见“本链接”。
  • 保险条款

主条款
鼎诚鼎保贝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条款 鼎诚人寿〔2023〕疾病保险012号/鼎诚人寿发〔2023〕204号
附加条款
鼎诚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A款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条款 鼎诚人寿〔2023〕疾病保险014号/鼎诚人寿发〔2023〕252号
  • 1、报案

  • 2、提交理赔资料

  • 3、理赔资料审核

  • 4、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鼎诚人寿服务+”在线报案,或者搜索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我们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
②电话报案:拨打鼎诚客服热线:4008-008-008电话报案,或者拨打慧择保险客服电话4006-366-366,我们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
1、报案成功后,我们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理赔流程、资料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3、如您不确定资料是否齐全,可通过短信链接在线上传或拍照发至您的理赔经纪人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预审,并指引您办理后续索赔。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理赔须知

1、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2、您向慧择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报案短信,告知您理赔流程、索赔资料、资料递交方式、后续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

3、发生保险事故如需前往医院就诊,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境内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4、就诊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病历等就医材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5、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慧择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包括理赔风险评估、理赔资料准备指导、理赔办理流程指引、全程跟进理赔进展、理赔结果合理性评估等。

Q这款产品可以为谁投保?
A支持父母为出生满28天-17周岁(含28天、17周岁)的子女投保,不支持隔代投保。
Q这款产品的等待期是多长?
A本合同生效(或最后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含)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
家庭关爱保险金/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无等待期。
Q家庭关爱保险金有什么作用?
A家庭关爱保险金的保障责任如下: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发生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和已交保费两者较大者给付“家庭关爱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后,年满3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前,发生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按照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家庭关爱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举例:若被保险人不幸在20周岁时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保险后又在30周岁前身故/身体高度残疾,如均符合理赔条件,除按合同约定给付“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给付100%基本保额的家庭关爱保险金。
Q“家庭关爱保险金”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是否可以同时选择?
A不支持同时选择。
“家庭关爱保险金”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均以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为赔付条件。
“家庭关爱保险金”为30周岁前身故/身体高度残疾独立赔付,重疾赔了身故/身体高度残疾还能继续保障;
“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保障期间同保单保障期间,重疾和身故/身体高度残疾仅赔付一项。
您可以按需选择。
Q若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保险,家庭关爱保险金是否继续有效?
A若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保险,家庭关爱保险金继续有效。二者独立赔付。
Q若初次确诊本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中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保障是否继续有效?
A给付“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重度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若选)、“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若选)的其中一项或多项后,中度疾病保险金、轻度疾病保险金、首次中度疾病关爱保险金(若选)、首次轻度疾病关爱保险金(若选)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符合理赔条件仍可赔付。
Q如同时选择“重度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是否可以同时赔付?
A“重度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不可以同时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