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深圳、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北京市。 |
如实告知 | 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
退保损失 | 本产品无犹豫期,请投保人谨慎选择投保,除法律法规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单生效后退保保险公司仅退还保单未满期净保险费,退保将会造成投保人的损失。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经过天数未满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将在投保时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保险费。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C00000232312022011201611/人保财险备案条款[2022]006号 |
附加条款 | |
营运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C00000232312021122438193/人保财险备案条款[2021]2960号 |
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门诊急诊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C00000232522021122732233 |
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C00000232522022021915133/人保财险备案条款[2022]3049号 |
重大疾病保险C款(互联网专属)条款 | C00000232612021122131363 |
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美容缝合、牙齿修复医疗保险 (互联网专属)条款 | C00000232522023071909571/人保财险备案条款[2023]828号 |
监护人责任保险条款 | H00000230912017060133111/人保(备案)[2009]N336号 |
(1)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2)若被保险人身故,需同时提供医学死亡证明、全体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全体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全体受益人委托一位受益人领取赔款,需提供全体受益人的领取赔款授权书;
(3)若被保险人委托他人申请理赔,需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理赔申请资格人亲笔签名,且需注明授权范围或事项,并提供委托双方身份证件;
(4)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还需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6)领款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款人为公户的提供企业三证;
注:上述提及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另外根据申请理赔的责任不同,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意外伤残责任:
(1)意外事故声明书;
(2)伤残鉴定报告;
(3)若为交通事故,须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行车本;
(4)如相关部门(警方等)介入,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
2、意外身故责任:
(1)意外事故声明书;
(2)死亡证明原件(如有尸检证明,须同时提供)、火化证明原件(或土葬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3)住院病历或者抢救记录;
(4)若为交通事故,须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行车本;
(5)尸检报告(如有尸检须提供);
(6)如相关部门(警方等)介入,提供相关部门出具材料。
3、监护人责任险:
(1)意外事故声明书;
(2)监护人不在场承诺函;
(3)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意外事故中第三方就诊的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如存在住院的)、医疗费用发票(包含费用清单)原件及其他重要医疗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住院病例(如存在住院的)、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医疗费用理赔温馨提示:为保障您的权益,在进行检查及治疗前,请您仔细阅读学平险《理赔须知》、《保障计划表》、《适用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部分,准确了解产品报销范围及限制,如有不清楚,例如,您无法确定拟使用的治疗或药品、材料、检验、检查等项目是否在学平险报销范围内时,请您拨打400-670-6161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