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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旗舰版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  

披露名 : 华贵大麦旗舰版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华贵附加麦芽糖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互联网专属)

  • 最高保额400万
  • 健康要求更宽松
  • 可附加失能保障
  • 航空、水陆交通额外赔

被保险人出生日期
18-60周岁(含18、60周岁)
被保险人性别
投保地区
北京市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山西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海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市辖区
  • 市辖区
被保险人职业
其他1-6类职业 一般学生 警察(负有巡逻任务者) 监狱看守所管理人员 交通警察
更多选择
  • 刑警
  • 警务特勤
  • 港口机场警卫及安全人员
  • 警校学生
  • 家庭主妇
  • 无业人员
  • 退休人员
  • 离休人员
是否有社保
基本保额
10万元 20万元 30万元 40万元 50万元
更多选择
  • 60万元
  • 70万元
  • 80万元
  • 90万元
  • 100万元
  • 110万元
  • 120万元
  • 130万元
  • 140万元
  • 150万元
  • 160万元
  • 170万元
  • 180万元
  • 190万元
  • 200万元
保障期限
至60岁 至65岁 至70岁 10年 20年 30年
缴费类型
一次性 年交
缴费年限
5年 10年
(可选)航空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不含 10万元 20万元 30万元 40万元
(可选)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不含 10万元 20万元
最高给付期限
不含 60个月 120个月 附加麦芽糖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的最高给付期限
(可选)附加麦芽糖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
不含
保费
14.00/年 查看现金价值演示 查看银行限额
  • 保险责任

  •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10万元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内(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公司按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后(不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当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可选)航空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0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保险公司在按本合同约定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当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可选)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0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保险公司在按本合同约定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当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可选)失能关爱金
    已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90天(不含)后非因意外伤害就诊,并被首次确诊达到合同约定的功能损伤失能状态,或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导致1-3级等级的伤残,保险公司按实际已交保费给付功能损伤失能关爱金或意外伤残失能关爱金。
  • (可选)功能损伤失能保险金
    0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90天(不含)后非因意外伤害就诊,并被首次确诊达到合同约定的功能损伤失能状态,保险公司每月按基本保额给付功能损伤失能保险金。
  • (可选)意外伤残失能保险金
    0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导致1-3级伤残,保险公司每月按2倍基本保额给付意外伤残失能保险金。
  • (可选)特定骨折失能额外给付保险金
    0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椎骨(颈椎、胸椎、腰椎,但不包括骶骨和尾骨)椎体的骨折,并按约定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导致1-3级伤残,保险公司在给付意外伤残失能保险金的同时,每月额外按0.3倍基本保额给付特定骨折失能额外给付保险金。

小马点评 *点评内容为平台意见,仅供参考

产品解读

投保人

慧女士,30周岁,在北京一家金融公司从事内勤工作,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华贵大麦旗舰版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经过保险公司智能核保体系确认年交保费176.1元。

被保人

姓名:
慧女士
基本保额:
30万元

年交保险费:
176.1
性别:
保险期间:
30年
年龄:
30
缴费年限:
30年交

所获得的保险利益

1、身故保险金:30万元;
2、身体全残保险金:30万元。

注:以上仅为案例,具体的保险给付条件及合同终止等内容以本产品条款为准。
  • 投保须知

犹豫期 20天
等待期 90天
重要提示 费率表 保险金赔付比例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销售。
线上服务 目前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贵州省、河北省设有分公司,对于贵州省、河北省以外的客户,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您可通过登录华贵保险官方微信服务号“华贵保险在线”获得安全、便捷、及时的查询、保全、理赔等在线服务;您还可以通过拨打华贵保险全国客服热线:400-684-1888获得优质服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公司会向您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对本合同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将在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该免除保险公司责任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会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将退还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上述合同解除权,自保险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费用扣除 在犹豫期内申请解除本合同时,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日起,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并且保险公司对本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退保损失 本产品有2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退保不收取任何费用,无息返还所交保费。犹豫期过后退保将承担保费损失。在线退保请进入华贵保险官方公众号[华贵保险在线]-微服务-个人中心,进行身份验证后按照指引操作退保即可。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首期保费由慧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代收,续期保费由保险公司自动扣费。(1)您通过互联网平台投保华贵保险产品时,华贵保险将采用电子合同形式承保,并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箱以及“华贵保险在线”官方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个人中心-我的保单-查看电子保单)等方式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服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您需要发票,可以关注&绑定“华贵保险在线”官方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个人中心-电子发票)进行电子发票申请及下载;或拨打华贵保险客服热线(400-684-1888)申请,服务人员将与您确认需求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为您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您需要纸质合同,可以关注&绑定“华贵保险在线”官方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个人中心-信息变更-保单补发)进行在线申请,或拨打华贵保险客服热线(400-684-1888)咨询,服务人员将与您核对通讯地址等信息后,为您提供纸质合同寄送服务。
续保提示 续期保费将按保险单所载明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日期交纳,交纳保险费的具体日期为当年的保单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将在每年保险费交纳日从您购买时填写的银行账号中划扣当期应交的保险费,请您保持银行账户余额充足。如到期未交纳,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费日期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扣减投保人欠交的保险费。
宽限期届满您仍未交纳续期保险费的,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其余须知:

  1. 1. 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投保须知》(点击可查看)《华贵大麦旗舰版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产品说明书》《华贵附加麦芽糖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互联网专属)产品说明书》
  2. 2. 本产品的被保险人年龄范围为18至60周岁(含18、60周岁),投保人可以为本人、父母、配偶、子女投保。
  3. 3. 本产品针对不同交费年限对应的承保年龄不同,详见附件(点击可查看)。且投保人投保时年龄+交费年限需小于等于80周岁。
  4. 4. 最低保额10万元,最高投保限额为免体检额度(根据地区、有无社保和年龄分类,基本责任有社保最高400万)。具体详见附件(点击可查看)
  5. 5. 可选责任:
    航空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有社保最高基本保额的4倍且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无社保累计最高800万;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有社保最高基本保额的2倍且累计最高不超过800万,无社保累计最高400万。
    附加麦芽糖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最低保额3000元,最高投保限额详见附件(点击可查看)
  6. 6. 本产品承保职业为1-6类,职业分类表详见附件(点击可查看)
    特殊职业风险保额详见附件(点击可查看)
  7. 7. 【BMI要求】本产品对被保险人的身高体重有要求,保额200万以内(16≤BMI<33),保额200万以上(16≤BMI≤30)。
  8. 8. 被保险人的人身险保额与其固定年收入的关系(不符合下表倍数关系,则拒绝承保):

    被保险人投保年龄

    人身险风险保额与固定年收入的关系

    18-35周岁

    ≤20

    36-45周岁

    ≤15

    46-60周岁

    ≤10

  9. 9. 凡购买过华贵人寿失能险/保险计划的被保险人,可免费获得一份“失能险健康管理服务”礼包,详情请点击附件:《失能险健康管理服务手册》
  • 保险条款

主条款
华贵大麦旗舰版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华贵保险[2022]定期寿险 021 号/华贵保险〔2022〕309号—3
附加条款
华贵附加麦芽糖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华贵保险[2022]失能收入损失保险020号/华贵保险〔2022〕309号—2
  • 1、报案

  • 2、提交理赔资料

  • 3、理赔资料审核

  • 4、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
②电话报案:拨打电话4006-366-366
1、报案成功后,我们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理赔流程、资料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3、如您不确定资料是否齐全,可通过短信链接在线上传或拍照发至您的理赔经纪人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预审,并指引您办理后续索赔。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理赔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请联系慧择报案,可拨打慧择网全国服务电话4006-366-366,或通过“慧择保险网”微信公众号在线报案。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向慧择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报案短信,告知您理赔流程、索赔资料、资料递交方式、后续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

4、发生保险事故如需前往医院就诊,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境内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5、就诊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病历等就医材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6、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慧择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包括理赔风险评估、理赔资料准备指导、理赔办理流程指引、全程跟进理赔进展、理赔结果合理性评估等。

Q关于受益人的指定?
A主险大麦旗舰版定期寿险,可支持指定多名受益人,如父母、配偶、子女。
附加麦芽糖失能,不支持受益人指定,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Q大麦旗舰版(含附加麦芽糖失能)可以给谁买?
A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投保,但是保险金额必须获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并认可。为家里的顶梁柱,加个大麦Buff,再去奋斗吧!
Q外籍人士能买么?
A这款产品仅限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人士购买。
Q关于减保?
A如果您办理减少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须将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按相同比例减少,并领取与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相对应的现金价值。
Q如因意外导致多处伤残评定的标准?
A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 JR/T 0083-2013)》的鉴定原则为准,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
Q关于保险期间的选择?
A附加险的保险期间与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相同。
Q主险与附加险关系?
A主险合同无效,附加险亦无效。 主险合同中止,附加险中止。 主险合同终止,附加险终止。
附加险可以单独减保;附加险可以单独终止。
Q附加险如何累计风险保额?
A以投保时该险种的基本保额*合同约定的最高给付期限,仅累计保险公司失能险风险保额,不与寿险风险保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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