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慧先生 | 保险金额: 50万 | | 年交保险费: ¥12230 | |
性别: 男 | 保险期间: 终身 | |||
年龄: 30 | 缴费方式: 30年交 |
45周岁的慧先生因为作息不规律、长期在外应酬,不幸罹患胃癌并在医院持续治疗5年,达到合同中定义的重度疾病、连续三年恶性肿瘤——重度持续治疗津贴保险金的给付标准,可以获赔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50万元,首次重度疾病关爱金30万元,恶性肿瘤——重度持续治疗津贴保险金60万元,因本次胃癌共获赔理赔金140万元,并豁免确诊之日后的各期保险费共计约17.12万元,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终止;
50周岁的慧先生因心肌梗死,进行了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达到合同中定义的轻度疾病给付标准,因本次手术可获赔理赔金15万元;
55周岁的慧先生因类风湿关节炎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符合合同中定义的中度疾病给付标准,因本次诊断的中度类风湿性关节炎可获赔理赔金30万元;
60周岁的慧先生因多种并发症导致深度昏迷,符合合同中定义的重度疾病给付标准态,可以获赔第二次重度疾病保险金60万元;
至慧先生60周岁,累计交费约19.57万元,共获赔245万元。
犹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18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总部位于北京,在深圳地区设有分社,您可以亲临分社由服务人员为您提供保单服务。对于未设置分社的地区,保险公司将为您提供全流程线上保单服务,包括不限于投保、保单批改、退保、理赔、续期、投诉等,并设有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9990,能够满足您的保单服务需求。 |
线上服务 | 保险公司将为您提供全流程线上保单服务,包括不限于投保、保单批改、退保、理赔、续期、投诉等,并设有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9990,能够满足您的保单服务需求。 |
如实告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您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投保流程中的各项内容,不可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及本保险合同约定解除保险合同。1)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2)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3)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4)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的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应当退还保险费;5)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费用扣除 | 欠款扣除:保险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退还保险费时,应先扣除保险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保单贷款及利息、欠交保险费及利息。 |
退保损失 | 本产品自电子保险合同签收之日起15日内为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您认为本产品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此时不会有损失。如果超过犹豫期退保,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将退还您现金价值,此时有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保险费,首期保费由慧择保险经纪代收,除首期保险费外的其他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从约定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划转。 如您成功投保本保险产品,信美人寿相互保险将向您投保时所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电子保险合同,电子保险合同到达您邮箱之日为您的保险合同签收日,犹豫期从保险合同签收日次日起开始计算。 犹豫期过后,如您需要电子发票,可致电400-139-9990申请,申请后会向您投保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发票。 |
其余须知:
缴费年限 | 趸交 | 10年交 | 15年交 | 20年交 | 30年交 |
最高被保险人年龄 | 55周岁 | 50周岁 | 45周岁 | 40周岁 | 40周岁 |
主条款 | |
信美相互互联网相互爱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 信美相互[2022]疾病保险021号/信美相互[2022]1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