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慧女士 | 基本保额: 30万元 | | 年交保险费(含加费): ¥8850元 | |
性别: 女 | 保险期间: 终身 | |||
年龄: 30周岁 | 缴费年限: 20年交 |
1、32岁:因为意外,慧女士接受角膜移植,获得轻症保险金30万*30%=9万元;慧女士剩余各期保险费免交。
2、40岁:慧女士不幸遭受意外,较小面积III度烧伤,获得中症保险金30万*60%=18万元。
3、50岁:慧女士体检异常,去医院进一步检查,查出乳腺癌。保司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合同终止。
慧女士共支付保费17700元,共获得保险金57万元。
犹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18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重庆、山东、河南、广东、天津、辽宁、海南、贵州、浙江、宁夏 、吉林、湖北、宁波、大连、江西、福建、江苏、黑龙江、上海、深圳、青岛、河北、湖南、四川、云南、广西、陕西、山西、新疆、甘肃、安徽、内蒙古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除西藏、青海外)。如您在保险公司暂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区域投保,可能存在时效长,处理不及时等问题。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实现在线投保、承保、投保咨询、报案索赔、批改退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退保损失 | 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您会遭受一定损失。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首期保费、续期保费由保险公司自动扣费。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您在投保成功后24小时内,电子保单会发送到您填写的投保人邮箱中,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产品可提供抬头为投保人的普通机打发票,并由保险公司免费寄送至您投保时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如有疑问可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10咨询。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阳光人寿i保D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 阳光人寿[2021]疾病保险062号/阳光人寿[2021]59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