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慧宝宝 | 基本保额: 30万元 | | 年交保险费: ¥363 | |
性别: 女 | 保险期间: 30年 | |||
年龄: 2 | 交费年限: 20年交 |
1、轻症疾病保险金:9万元(确诊不同种轻症最高可赔付5次);
2、中症疾病保险金:18万元(确诊不同种中症最高可赔付2次);
3、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确诊不同组重疾最高可给付5次);
4、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36万元;
5、少儿特定遗传和先天疾病保险金:24万元;
6、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15万元(确诊不同组重疾最高可给付5次);
7、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豁免后期保险费;
8、身故保险金: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9、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险金:30万元;
10、意外骨折保险金:3万元×对应的给付比例。
犹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18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均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仅在设有分支机构的区域销售。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咨询、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 保险合同订立或复效时,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约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恢复效力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主险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无息退还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
退保损失 | 本产品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零时起,有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无息退还您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的保费交费类型有一次性交费和按年分期交费。若您选择一次性交费,投保时支付全部保险费后,后期将不再收取保险费。若您选择按年分期交费,首期保险费支付后,保险公司将在每个约定的续期保险费支付日,从约定的账户中划转当期应交保险费。 本产品提供电子合同,投保成功后通过邮件及短信的形式发送给您。根据合同法,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需要纸质合同,犹豫期后可联系您的销售顾问或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热线95535申请,申请纸质合同需要由您承担快递费用。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富德生命惠宝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 富德生命〔2021〕疾病保险003号/富保寿〔2021〕64号 |
附加条款 | |
(已下线)富德生命附加安心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D款) | 富德生命〔2021〕疾病保险006号/富保寿〔2021〕6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