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姓名: 慧女士 | 基本保额: 30万元 | | 年交保险费: ¥6045元 |
性别: 女 | 保险期间: 终身 | |||
年龄: 30周岁 | 缴费年限: 30年交 |
1、100种重大疾病保险金:年满60周岁之前确诊赔付48万元,年满60周岁之后(含)赔付30万元。
2、20种前症疾病保险金:4.5万元;
3、20种中症疾病保险金:18万元;(最高可赔付2次)
4、35种轻症疾病保险金:9万元;(最高可赔付3次)
5、“恶性肿瘤——重度”额外保险金 :36万元;
6、身故保险金:30万元
犹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9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大连、湖北、河北、辽宁、北京、河南、黑龙江、安徽、山东、江苏、四川、福建、陕西、内蒙古、吉林、江西、山西、浙江、广东和重庆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在该公司设有分公司的区域销售。 如在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区域投保可能存在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理赔、投保咨询、报案索赔、批改退保全流程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退保损失 |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享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确定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申请。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正式解除,保险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您已交的保险费。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首期保费由慧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代收,续期保费由保险公司自动扣费。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您在投保成功后24小时内,电子保单会发送到您填写的投保人邮箱中,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产品支持电子发票,客户可通过关注百年人寿微信公众号百年人寿一保通进行电子发票的申请。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疑问可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0411)95542进行咨询。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百年康惠保(旗舰版2.0)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 百年人寿【2021】疾病保险019号/百保发[2021]121号 |
附加条款 | |
百年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21版)条款 | 百年人寿【2020】疾病保险041号/百保发[2020]6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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