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赵女士的家人赔偿了10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险金。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保险金赔付比例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复星联合健康保险仅在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四川省、江苏省、重庆市辖区域设立有分支机构。本产品销售区域为全国(不含港澳台)。保险公司暂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区域的客户投保本产品,可能存在服务环节增加、时效相对较长等问题,请投保人对此予以确认后再进行投保。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咨询、投保、承保、犹豫期退保、报案索赔全流程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 投保人应当提供真实的投保信息,并就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提出的询问如实告知。如被保险人健康和职业状况与告知内容不符或者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在保单承保后又提出补充告知,且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1)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有权不同意承保或解除合同; (2)如发生保险事故,复星联合健康保险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对于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不退还保险费。 |
费用扣除 | 如果您申请解除合同,自保险公司收到您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在30日内退还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保险费×(1-35%)×(1-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
退保损失 | 本产品无犹豫期。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为一年期产品,保费由慧择保险经纪代收。 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您在投保成功后24小时内,电子保单会发送到您填写的投保人邮箱中,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产品仅提供电子发票。 |
续保提示 | 本产品为一年期非保证续保产品。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保险公司按续保时重新厘定的费率标准收取新续保合同的保险费。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复星联合爱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2019)意外伤害保险010号/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发【2019】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