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杨先生 | 保险金额: 100万元 | | 保险费: ¥2830.00 | |
性别: 男 | 保险期间: 至70岁 | |||
年龄: 30 | 缴费方式: 30年交 |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00万元;
2、特别身故或全残保险金:50万元;
犹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9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重庆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投保地区为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若身处保险公司未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后续服务可能会有影响。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提供的全流程线上服务,可通过保险公司官方微信“三峡保险”(微信号:Sanxiarenshou)及电子邮件(邮箱:service@tg-life.com.cn)为您提供线上保全、理赔、续期、回访和咨询投诉等售后服务。 |
如实告知 | 按照中国《保险法》相关内容,保险公司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保险法》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责任。具体以本产品条款中“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内容为准。 |
退保损失 | 犹豫期后退保会遭受一定损失。 |
支付及凭证 | 保险费将按您在投保时的选择,通过您填写的银行卡账户或第三方账户支付。您后期需要交纳的保险费,将从您投保时选择并授权的交费账户中扣除。 1、保单形式:本产品采用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承保,电子保险合同与纸质保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保险合同发出之日视为您的保险合同签收日。 2、发票获取:本产品仅提供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效力。保险合同犹豫期结束后,保险公司将以短信方式将电子发票的查询下载地址发送至投保人手机。 |
费用扣除 | 自您收到电子保险单或按照保险公司要求的其他方式对本合同进行确认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如果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无息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
续期提示 | 长险续期提示 续期授权声明: 1、投保人(本人)同意按约定的日期向保险公司支付本保险合同续期应缴保费; 2、投保人(本人)同意授权保险公司在本保单续期缴费期内从投保人(本人)授权的银行指定账户内扣缴保险合同的续期保费。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三峡美爱相随定期寿险保险条款 | 三峡人寿[2019]定期寿险011号/三峡人寿(2019)1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