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救援机构直接安排就医并提供了医疗担保,最终承担了76171元的医疗费用。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保险金赔付比例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无锡、常州、浙江、温州、宁波、安徽、江西、福建、厦门、山东、青岛、苏州、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东莞、深圳、海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宁夏、青海有分支机构。本产品销售区域为全国(不含港澳台)。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境外旅行综合及紧急救援保险(2016版)条款 | (太保财险)(备-意外)[2016](主)5号 |
附加条款 | |
意外伤害定义修改批单 | |
附加境外个人旅行不便保险(2016版)条款 | (太保财险)(备-家财)[2016](附)5号 |
附加境外旅行法律责任保险(2016版)条款 | (太保财险)(备-责任)[2016](附)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