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100.00
¥50.00
¥100.00
¥60.00
¥58.00
¥100.00
¥328.00
¥60.00
¥100.00
产品特色 | 细分市场,针对不同职业等级制订分类产品,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与普通意外伤害累积赔付 | ||
保险期限 | 1年 | ||
保障内容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保障说明 |
意外身故、伤残 | 2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全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伤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 |
意外医疗 | 1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保险公司在扣除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100元后,对其余额按100%给付医疗保险金。 | |
意外住院津贴 | 50元/天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每次住院给付天数最多为90天,年度给付天数最多为180天) | |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伤残 | 2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搭乘本合同约定的交通工具(飞机、轨道、轮船、机动车)或自驾机动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不幸身故的,保险公司全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伤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本保障可与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累计赔付。) |
1、本产品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重庆、大连、宁波、青岛、上海、深圳、天津、厦门、安徽、福建、贵州、广东、甘肃、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辽宁、江西、江苏、吉林、青海、陕西、山东、山西、四川、云南、浙江、黑龙江省有分支机构,客户从慧择保险网购买,后续理赔等相关事务均可由慧择保险网协助您办理。
2、本产品承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65周岁(含30日、65周岁)。按中国保监会规定,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以10万元为限。
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除身故保险金外的其他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本产品仅承保1-2类职业。
5、注意: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
6、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一经生成不办理任何形式的变更、注销、退保。
7、经慧择网购买的顾客,若发生保险事故,慧择网(热线:4006-366-366)将提供协助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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